编者按:党员干部同志们,上期“纪法小课堂”为大家普及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之政治纪律方面》,本期我们将聚焦《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中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域,通过细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精准把握行为标尺,既树立道德高线,更严守纪律底线,真正实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正面清单
1.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2.自觉同形形色色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斗争;
3.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4.带头推进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二、负面清单
1.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2.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
3.以公务接待名义吃喝,套取公款、转嫁费用;
4.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以私人聚餐名义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6.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7.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
8.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券);
9.违规公款旅游,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招商参展、红色教育、工会活动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10.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11.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12.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13.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14.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车、变相配备公车,或者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15.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16.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
17.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18.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19.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
20.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21.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22.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23.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
2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25.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
26.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获取不合规、不正当的特殊待遇、地位或资源、利益。
下期纪律红线提醒为大家带来《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之组织纪律方面敬请期待,我们将详细解读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如何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文字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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