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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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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推介书

时间:2024-10-21 作者: 点击:

国家公办 高职院校

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

河南省汽车维修专业教研组长单位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教育品牌

建党100周年河南综合实力10强院校(职业技能)

河南省首届技能人才高地建设先进集体

学 院 简 介

郑州交通技师学院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服务于汽车制造与服务类、公路工程与物流类、信息工程与电商类为主的交通类公办技工院校。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首批认定的十一所技师学院之一,是第44届、45届、46届、47届世界技能大赛车身修理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和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

学院是郑州市市级技能提升培训定点单位,按照国家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学院积极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助力,开展了社会化培训与技能认定,努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我院被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正式批复为河南省第一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被经开区正式批复为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目前,我院技工院校等级认定工种共17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级认定工种共14项。学院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服务社会,积极开展在职职工、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退役士兵培训、经开区创业培训、下岗职工的技能培训等。2022年9月21日,依据上级政策,我院结合郑州市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程,与中牟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院共建郑州交通技师学院中牟职业培训(评价)中心正式揭牌,投入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开展各类社会培训活动,实现院校优质教学资源互补共享,提升共育人才效益。

近三年来,学院完成联合培训3万余人次,其中每年高级工以上培养输出1500余人,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近年来,学院大力推动开放办学,积极开展中外合作,主动引进国外职业教育新理念,先后邀请美国、德国职业教育专家来院讲学,选派教师到国外培训,职业教育水平和影响力快速稳步提升。我院是郑州市具备组织国家等级认定考试资格的公办技工院校之一,拥有优秀的教师团队,业内高度赞誉的教学硬件设备,良好的教学环境,可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培养优质技术人才。

职业技能认定中心荣誉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板

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评价目录

我中心可根据企业或个人需求,在17个工种范围内安排3—30天的专业培训课程。培训结束后其中14个工种(详情见下表)我中心可组织开展职业等级认定考试,实现培训、取证一步到位。以下是我中心可组织国家技能等级培训以及国家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工种。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开展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41号精神,为全面提升技工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我院可考核专项职业能力工种如下:

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认定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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