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为每年12月4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 。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已有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是合适的,更具现实意义。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党的全会决定进行法定化的制度安排。使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充分凸显了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2024年国家宪法日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及其营造的法治文化,有助于教育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有助于培养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助于培养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思维和习惯,防止采取法律以外的手段维权;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加强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