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帮信”犯罪呈低龄化,向在校学生蔓延,在校学生因不懂法律、受人蛊惑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为有效遏制在校学生受他人蛊惑,出售、出租“两卡一证”,沦为“工具人”,在校招揽同学收购“两卡一证”,发展为“卡商”等现象,学保处于4月10日紧急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拿出“硬核”举措,全力遏制在校学生“帮信”犯罪高发态势,护航全院学生健康成长。
本次会议由学保处处长王菲主持。王处长围绕“帮信罪”概念、性质特点、如何预防“帮信罪”、反诈防骗、依法维护权益等方面讲解,要求各系部、各班主任要清醒认识到在校学生“帮信”犯罪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夯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群策群力,打好这场未成年学生保卫战,将未成年学生“帮信”犯罪遏制在萌芽状态,杜绝未成年学生“帮信”犯罪发生。并提醒学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树立法治思维,不被蝇头小利诱惑,对犯罪话术要保持警惕,不被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
其次,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和消费习惯。部分学生超出自身经济条件的消费习惯,不仅容易落入“校园贷”的陷阱,还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欺骗诱惑,向他人出售“两卡”进而落入“帮信罪”陷阱。此外,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拒绝向他人提供含有个人身份信息的银行账户、电话卡等。
最后王处长强调:学院将采取行动,坚决阻拦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向校园的渗透。如果有涉嫌违法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全力推动郑交院预防“帮信”违法犯罪的工作,共同筑好师生安全意识防线,后期学院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预防“帮信”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学生反诈防骗思想堤坝,全力建设平安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附:
帮信罪”的危害
“帮信罪”多以犯罪团伙形式实施,如“卡农—卡商—卡头”的组织模式,分工相对明确,便于持续性、规模化为上游犯罪提供支持帮助。与传统犯罪团伙不同,帮信犯罪团伙内部不同层级、成员之间往往不曾谋面,平时主要通过网络以代号、暗语等方式联系,看似联系松散实则协作紧密,而且不同层级、不同成员往往同时为多个上游犯罪集团提供帮助,危害更大。
触犯“帮信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他惩戒措施
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开除学籍——《学生管理规定》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供稿:学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