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效能,进一步加强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提升采购代理服务的品质,现决定通过公开途径,选拔若干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凡符合相关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可参与。现将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范围:郑州交通技师学院在货物、服务及工程等领域的招标采购代理与相关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采购前期的技术参数论证、进口项目申报论证,进行招标采购前期的相关咨询,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资格,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发布相关公告,回应供应商的质疑,配合学校或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协助签订采购合同,以及执行委托方在招标活动中所需代理方协助的其他相关业务。
2.服务期限:三年期。服务框架合同每年签订一次,须经遴选人年度考核合格方可续签。
3.入库数量:8家代理机构。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实体,其业务范围应包含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注册地址位于郑州市城区,或在郑州市城区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此外,申请方的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以2024年8月1日为基准进行计算;
2.申请人须持有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CA证书,具备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以及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的资格;
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体系,其财务状况不得处于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应有依法纳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历史记录。同时,恪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2)提供2024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合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文件(依法享有免税待遇或无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个体,须提交相应的免税或不缴纳证明文件);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自2021年1月1日起,单位未曾因违法经营遭受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服务资格(提供承诺函证明);
6.在郑州市区内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备有招标工作所必需的开评标场地、设备设施以及档案室等(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必须具备不少于5名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有深入了解、能够独立编制采购文件以及组织采购活动的专业人员;
8.单位负责人若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多个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遴选(需提交承诺函);
9.申请人需具有高等院校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的专业工作经验,且须至少提供一套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以委托代理协议书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公告时间及参与方式
1.公告时间:2024年8月 28日至2024年 8 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2、参与方式。请有意向参与者,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需按照要求将参与遴选资料装订成册,递交至郑州交通技师学院4号楼1楼103室政府采购工作组,联系电话:0371-56535377、0371-56535399。通过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提交的遴选申请文件均视为无效。
3、参与人需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概况。(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本公告资格要求所需资料;(5)针对我院的项目组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等,针对我校的具体情况,配备专门的项目组开展工作。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名,须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服务期内工作人员相对稳定;6)招标争议的受理、解决程序及风险控制等相应措施及承诺;(7)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折扣率;(8)参与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联系事项
联系人:肖老师、尤老师
电话:0371-56535377、0371-56535399。
联系地址:郑州交通技师学院4号楼1楼103室政府采购工作组
五、特别说明
1. 本次提交资料文件叁份
2. 本次遴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 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